根據(jù)與投資者的約定,葫蘆島銀行發(fā)行的“金葫蘆”宏信194、“金葫蘆”宏信265、“金葫蘆”宏信267理財產(chǎn)品將于10月14日到期,并將在10月14日完成資金兌付,現(xiàn)將有關(guān)情況公告如下:
產(chǎn)品名稱 | 起息日 | 終止日 | 實際年化收益率 |
金葫蘆宏信194 | 2019.10.16 | 2020.10.14 | 5.2% |
金葫蘆宏信265 | 2020.7.8 | 2020.10.14 | 4.8% |
金葫蘆宏信267 | 2020.7.15 | 2020.10.14 | 4.8% |
特此公告。
葫蘆島銀行
2020年10月14日